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德国蓝皮书:中德在绿色经济和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巨大合作空间******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李京泽)由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8日联合发布的《德国蓝皮书:德国发展报告(2022)》指出,除了汽车等传统合作行业,在气候变化和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中德两国在绿色经济和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巨大的合作空间。
在绿色经济方面,蓝皮书称,德国是环保和气候变化领域的先行者,有许多值得中国学习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德最具潜力的合作议题。
在数字经济方面,蓝皮书认为,对于中国而言,数字经济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对传统生产方式变革具有重大影响。在传统制造业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的德国面对数字技术的冲击,较早从政策层面推动数字技术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中德若能在尊重各自数字主权的基础上,加强战略对话,将在数字技术以及多边数字治理合作方面拥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蓝皮书指出,德国新一届政府的科研创新政策在结构上不会出现重大的调整或转折。在当前新冠疫情、气候变化以及德国国内与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的因素叠加下,推动绿色和数字化转型将仍然是新一届政府最重要的两大任务。此外,新一届政府将更积极地参与欧洲研究区建设、打造国际化科研创新网络。
蓝皮书还指出,欧洲内部离心力继续上升。欧盟成员国围绕财政、能源、移民等政策仍旧分裂严重。作为欧洲主要国家,德国需要推动欧洲抑制离心力、加强内部团结。(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