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仃洋大桥主跨西侧首件钢箱梁吊装施工。 广东省交通集团供图
当天下午,运梁船载着重达284吨的钢箱梁驶入伶仃洋大桥跨中下方,经过精准定位后,施工人员下放缆载吊机吊具,与钢箱梁上临时吊点连接。完成连接后,缆载吊机向上提升,钢箱梁被平稳拉升到距离水面90米的设计标高,施工人员将吊索与梁段永久吊点通过销接进行连接。
为保证该标段项目首片钢箱梁顺利架设,项目技术攻关团队制定了专项吊装方案,通过3D打印技术制造模型,反复推演施工进程,不断完善施工组织计划,排查安全风险。
同时,项目团队结合实际对缆载吊机进行优化,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打造“智慧缆索吊机”,“在吊机内设各种电子传感元件组成缆载吊机智慧监控系统,有效提升钢梁吊装过程中的精度和效率,保障吊装过程安全。”保利长大深中通道S05标工段负责人陆梓生介绍道。
伶仃洋大桥主跨西侧首件钢箱梁吊装施工。 广东省交通集团供图据介绍,深中通道伶仃洋大桥已于1月12日完成主跨东侧首件钢箱梁的架设施工,大桥预计今年4月底实现合龙。(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